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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规范检验行为 公开承诺书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规范检验行为

公开承诺书

为履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作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落实好安检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验质量,向全市广大客户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技术水平、确保检验行为规范和检验工作质量。

二、安检机构依法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超出检验范围开展检验和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数据。

三、为所有的客户提供科学检测、规范管理、公平公正、快捷便民的服务,公平对待每一个客户。

四、安检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绝不参与任何损坏判断独立性和检验诚信度的活动。

五、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六、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遵守检验工作程序,确保检验结果和检验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八、对客户的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以及其它商业机密严格保密。

九、自觉接受公众、媒体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若有违反有关规定,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上述声明,请广大客户监督。

 

德州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2219803

德州市环保局防污科

监督电话:5086608

德州市德城区市场监督局

监督电话:232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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